文:薛玉池
“近日,巫師財經被曝抄襲的事件在互聯網上掀起軒然大波。著名視頻網站bilibili的新人up主巫師財經,以財經方向的硬核科普視頻吸引了大批粉絲。在三個月的時間下就收獲了近200萬粉絲,風頭倍出。可是最近,有網友接連發(fā)現巫師財經的視頻文案涉嫌洗稿抄襲知乎文章、微信公眾號、微博博文等。百萬up主被指抄襲,這可以為我們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提供更多啟示。
? ? ? ?對于許多不常接觸互聯網的人來說,洗稿可能是個陌生名詞。在洗稿一詞越來越頻繁出現的如今。它是指一種抄襲形式。相比較起傳統意義上的抄襲,洗稿顯得更為隱蔽。因為洗稿指的是對他人的原創(chuàng)作品進行改編、刪減。抄襲作品與原作看起來似乎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作品,但是核心的觀點以及思路等等十分雷同的一種行為。近些年,自媒體以及社交平臺如雨后春筍爆發(fā),這給了無數人展示自己的才華的機會。無數平凡人和世界分享自己的生活,同時讓我們的未來出現了多種選擇。5g帶來了更多的時代紅利,這樣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創(chuàng)作者也競相涌現。
? ? ? ?新媒體內容的創(chuàng)作,慢慢地從單純干貨的分享,變成一場競爭。視頻內容、剪輯技巧、甚至賬號擁有者的顏值都成了競爭項目。這場頭腦風暴裹挾了更多人參與其中的同時,也微妙地改變了這里的氣候。更何況,近兩年自媒體行業(yè)行情相較之前已經有下降趨勢。一方面是傳統的雙微渠道(微博、微信)已經流量見頂,馬太效應日漸加劇,另一方面自媒體平臺的補貼也在收窄,腰部自媒體的收益斷崖式下跌。加上短視頻、直播等內容表現形式的逐漸深化,很多自媒體正在陷入越來越深的流量危機,這種情況下,像巫師財經這種能夠獲得千萬簽約費的自媒體博主,無疑讓更多人看得眼紅。可是,穩(wěn)定的關注度以及簽約費建立在良好的內容輸出之上。一旦創(chuàng)意枯竭,就很難保持粉絲的粘度。這種雙向困境,使越來越多的媒體平臺走向洗稿之路。加之跨平臺的抄襲往往很難被發(fā)現,這使得洗稿抄襲現象層出不窮。
? ? ? ?巫師財經對外宣稱,這個bilibili賬號是他個人在運營以及更新的。然而,眾多證據顯示 ,巫師財經賬號的背后,是一個龐大的商業(yè)團隊。這個團隊擁有一條完整的洗稿鏈條。團隊首先選定和時事、大型公司或者明星相關的熱點話題,之后去在網上找類似的文章,混合幾篇之后接著進行洗稿,這樣不僅能夠滿足字數要求,而且原創(chuàng)度也會大大提升。正因為在前文中提到的多媒體平臺的繁榮景象,大量資本涌入這個行業(yè)。更多的個人自媒體也就開始傾向于簽約公司,以擁有更好的曝光率以及穩(wěn)定的收入。一句“資本永不眠”也許很難說明資本運作在這場抄襲亂象中的影響,但是我們應該在認同經濟團隊對自媒體產出內容質量提升的作用之后,反思利益導向的市場模式對優(yōu)質原創(chuàng)作品版權帶來的沖擊。
? ? ? ?知識產權的保護早已提上日程,隨著近年來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進一步加大,多媒體平臺上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熱點話題。
? ? ? ?然而,由于多媒體平臺的自身特點所限,現在仍有兩大難題擺在知識產權保護面前。
? ? ? ?其一,互聯網的免費分享特征,使得侵權行為成本極低。侵權方只需要在網絡上檢索關鍵詞就可以獲得信息。之后信息的整合以及改編、刪減更是零成本。
? ? ? ?其二,原創(chuàng)者一般很難發(fā)現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洗稿抄襲。侵權方的跨平臺操作,例如微博大V“知乎大叔”等等,就是將知乎用戶的作品整合發(fā)布在微博平臺上。這樣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被發(fā)現的風險。并且,即使侵權方被原作者發(fā)現多媒體平臺上有對于自己侵權的行為,原內容作者的維權也非常維權困難。比如:知乎以侵犯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起訴“知乎大神”一案正式立案。而直到2019年11月,這起維權案件才嘗到了一審判決的勝果,但被告方僅需賠償經濟損失8000元。然而如果不是像知乎這樣的大型平臺,普通的個人作者幾乎不會浪費極大的時間精力去維權。
? ? ? ?針對這樣的現狀,各大平臺也在版權保護方面做出改進。比如,知乎積極協助用戶維權,以平臺為主體提起訴訟,并啟動用戶權益保護升級,針對除信任的搜索引擎外的第三方機構,采取白名單許可的方式,規(guī)范知乎內容的使用標準,此外還在平臺內提供付費轉載和禁止轉載等功能,為內容創(chuàng)作者提供更加豐富的授權選擇等。微信公眾平臺也有措施:針對洗稿問題試運行洗稿投訴合議機制,對于法律可明確界定的抄襲或洗稿內容,微信將直接判斷處理,而對于存在洗稿爭議的內容,經投訴方確認發(fā)起公開投訴、被投訴方確認回應后,微信將邀請微信洗稿投訴合議小組作出客觀的評定。
? ? ? 除了多媒體平臺。作為原創(chuàng)內容的輸出者,作者也應該提高自我的版權意識。在授權、轉載等方面更加注意。在發(fā)現自己權利被侵害時,也要積極地向有關平臺、部門進行反應。
? ? ? ?最后,針對侵權者。我認為巫師財經的例子足以為鑒,無論在哪個平臺,無論在哪個領域,優(yōu)質的內容和沒有瑕疵的版權永遠都是吸引用戶和進行商業(yè)盈利的前提。真正地輸出自我的意志,而并非是他人觀點的再創(chuàng)造,才是一個自媒體長盛不衰的根基。在互聯網信息的大洋中,只有當平臺、用戶、作者等各方緊密結合起來,才能推動網絡版權環(huán)境的健康發(fā)展,生成更多優(yōu)質內容,并從中獲得更加長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