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一個品牌,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最先想到的應(yīng)該是該品牌的主營業(yè)務(wù)類別。其次,極具辨識度的商標也會浮現(xiàn)在腦海之中。在我國,商標的歷史非常悠久,有些商標穿越一整個世紀,現(xiàn)今還存在于我們的生活中。一個簡潔鮮明的商標對品牌的發(fā)展有著諸多助力。想當然地,對于任何一個有著長遠戰(zhàn)略眼光的公司,商標都是他們關(guān)注的焦點。正因如此,許多著名公司之間都曾因為商標展開過激烈的拉鋸戰(zhàn)?!?/div>

國美電器涉獵其他行業(yè),遭遇國美酒業(yè)阻攔

? ? ? ?國美酒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美酒業(yè)”)由武玉杰于2014年在山東日照市注冊成立。但國美酒業(yè)旗下的“國美酒”商標,歷史還要悠久不少。2003年5月30日,自然人趙秀蘭提交第3574427號“國美GUOMEI”商標申請,并于2005年1月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33類上,目前,該件商標仍處于有效狀態(tài)。

2009年10月,趙秀蘭將該商標許可給浮來春釀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浮來春公司)使用,期限自2009年10月8日至2015年1月13日。2015年,趙秀蘭正式將該商標轉(zhuǎn)讓給武玉杰,并成為國美酒業(yè)董事。據(jù)了解,武玉杰做酒類銷售起家,浮來春公司為其投資的公司之一, 其擔任法定代表人。之后武玉杰在第33類上陸續(xù)申請了包含“國美”或“GUOMEI”字樣的商標多達100余件,大部分商標仍處于有效狀態(tài)。

2015年5月,由黃光裕在2001年5月創(chuàng)辦的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國美控股)宣布進軍酒類零售行業(yè),其準備著重打造的品牌名為“國美酒窖”。2015年6月5日,國美電器提交了4件商標申請,分別為第17129464號“GOME CELLAR LA CAVE GOME”商標、第17129465號“GOME CELLAR”商標、第17129466號“GOME LA CAVE”商標、第17129467號“GOME LA CAVE”商標。針對國美酒業(yè)的多項商標,國美電器提交了撤銷申請,但是原商標評審委員會均認為申請無效。國美酒業(yè)的第3574427號商標至今也仍然正常使用著。

可以想見,國美電器想要在酒水市場打開局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到底誰是“王老吉”?

? ? ? ?說到最受消費者關(guān)心的商標之爭,應(yīng)該就是鬧得沸沸揚揚的“王老吉”歸屬案了。由加多寶集團運營的“王老吉”涼茶曾是中國涼茶行業(yè)無可爭議的巨頭,市場份額常年保持第一。但從2005年起,加多寶與王老吉實際控股方廣藥集團圍繞商標使用期限一事紛爭不斷,最終加多寶方面敗訴,2012年不得不更換產(chǎn)品名為“加多寶”。此后加多寶元氣大傷,市場份額逐漸被王老吉超越。

雖然更名為“加多寶”,但其與廣藥集團的官司卻一直持續(xù)到現(xiàn)在,雙方在商標權(quán)、廣告語、包裝風格上都各有爭議。雙方對“怕上火喝XXX”該廣告語的糾紛可追溯至2012年,由廣藥集團對加多寶發(fā)起了不正當競爭的訴訟。在一審判決中,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加多寶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寶”、“怕上火,喝正宗涼茶”等廣告語。加多寶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6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并駁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廣藥集團的全部訴訟請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廣藥集團主張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稱,加多寶的被訴廣告行為不會造成市場混淆,并不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

通過這一系列的訴訟活動,加多寶逐步解決了官司糾紛,上市也指日可待。

“大耳朵圖圖”商標誰有權(quán)使用?

? ? ? ?上海美術(shù)電影制片廠制作的《大耳朵圖圖》系列動畫片中的卡通人物形象給觀眾留下了深刻印象。自2015年起,“大耳朵圖圖”品牌運營方上海上影大耳朵圖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大耳朵圖圖公司)與福建歐美龍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稱歐美龍公司),圍繞一件與“大耳朵圖圖”卡通人物形象同樣具有“大耳朵、圓腦袋、頭頂12根頭發(fā)”等特征的第6704538號圖形商標(下稱訴爭商標)產(chǎn)生了糾紛。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歐美龍公司申請注冊訴爭商標損害了速某某對美術(shù)作品“系列動畫片《大耳朵圖圖》人物造型設(shè)計”(下稱涉案作品)享有的在先著作權(quán),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原商評委)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的裁定最終得以維持。

實際上,這并不是大耳朵圖圖公司與歐美龍公司之間第一次商標糾葛。早在2010年,大耳朵圖圖公司針對歐美龍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申請注冊的第5723405號“TUOTU及圖”商標提出異議。后經(jīng)異議復(fù)審、一審、二審行政訴訟及原商評委重審,該商標最終未被核準注冊。

北京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在案證據(jù)顯示,涉案作品登記日期早于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可以初步證明速某某對涉案作品享有在先著作權(quán),在無相反證據(jù)的情況下,可以認定速某某系涉案作品著作權(quán)人,而大耳朵圖圖公司作為涉案作品的被許可使用人,屬于涉案作品的利害關(guān)系人,可以據(jù)此請求宣告訴爭商標無效。訴爭商標與涉案作品構(gòu)成實質(zhì)性近似,且涉案作品早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通過《大耳朵圖圖》系列動畫片傳播,并于2006年間獲得多項榮譽,故涉案作品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公開發(fā)表,歐美龍公司完全具有接觸涉案作品的可能,訴爭商標的注冊損害了速某某對涉案作品享有的在先著作權(quán)。

經(jīng)此,“大耳朵圖圖”注冊商標的歸屬權(quán)終于塵埃落定。

時至今日,還有許多商標問題懸而未決。諸多公司為了自身的發(fā)展利益,對商標格外保護,圍繞此發(fā)生的訴訟案件也接連不斷。我們有理由相信,在這沒有硝煙的戰(zhàn)場上,爭奪還會一直存在。

編輯:小薛